圖書館文獻資源采購制度

索取號:102731204000-2017-0006發(fā)布時間:2017-10-24瀏覽次數(shù):879

 (一)圖書館成立數(shù)字資源、中外文圖書、中外文期刊三類采購工作小組,主要職責是:

    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學校資源采購招投標確定的中標圖書和期刊供應商,進行中外文圖書、中外文期刊的采購。對老師急需的圖書(如年鑒等工具書或熱門書),在不超過一定金額(10萬元)范圍內,可考慮選擇有資質的書商零星采購。對數(shù)據(jù)庫及軟件的采購實行單一來源采購制度,超過一定金額的配合學校招標辦進行招標。制訂圖書館采購工作條例,編制各類文獻資源采購預算。

   2. 確保各采購業(yè)務程序的規(guī)范性

   3. 各類采購工作小組根據(jù)所負責的內容討論、確定所屬資源的年度采購事宜。

   4. 對采購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

   5. 由采購人或相關人員對每個自然年度供應商或資源利用情況進行調研評估,形成評估報告遞交采購小組備案。

(二)圖書館采購小組成員包括采購計劃制訂人(各部門主任)、采購經辦人及館領導班子成員。

(三)各項采購程序應嚴格按《文獻采訪工作規(guī)范》執(zhí)行。

(四)計劃制訂人和經辦人共同把好驗收關,并做好訂單、驗收清單和財產帳的制作、保管工作,認真審核與供應商簽訂的合同文本,確認沒有問題后交主管館長審閱、簽字,加蓋公章,同時做好合同文本的提交存檔工作。

(五)避免出現(xiàn)超計劃或無計劃采購行為。

(六)采購經辦人將訂購清單、結算單驗明且與發(fā)票核對無誤后,經主管館長簽字后送財務付委。

(七)任何人不得借采購之機圖個人私利;不準利用采購活動從事個人經營活動;不準在采購活動中接受任何形式的有損于采購公證性的吃請和娛樂;不準以任何名義向供應商報銷個人開支。

2017年9月修訂